107學年度第2學期「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開放申請

活動起訖時間:2018/12/3~2018/12/25

說明:
一、旨揭教學助理計畫之申請作業,請本校專、兼任教師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http://ta.scu.edu.tw進行申請。

二、「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一)申請與審查之期限:
1、教師申請:申請期間為107年12月3日至107年12月25日(申請說明及線上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附件一、二)。惟107-1學期已申請全學年課程者,107-2學期可不需再次提出課程申請資料,但全學年課程無保障補助,仍須列入一般審查程序,由學院審查核定補助課程。
2、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初審:審核期間為107年12月26日至108年1月4日。(初審單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附件三)
3、隨堂教學助理基本資料提報時間:補助課程名單待初、複審核定並公告後,請獲補助之教師提醒教學助理於108年2月12日前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完成基本資料提報(資料提報方法詳附件二),以利教學資源中心統一進行助理加保作業。

(二)依據全校專、兼任教師課程數比例原則進行配額,共補助200門(班)課程,各院補助課程數說明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46門
2、外國語文學院:37門
3、理學院:32門
4、法學院:32門
5、商學院:35門
6、巨量資料管理學院:5門
7、通識教育中心:13門

三、新進專任教師申請說明:
(一)待本校公告107-2新進專任教師名單後,請各學院系轉知應聘之新進專任教師,依據需求填寫申請表,並於108年2月12日前,將申請表(請詳參附件四,該附件僅供107-2新進教師使用)E-Mail繳交予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林蕙雯(EMail:wen@gm.scu.edu.tw)。
(二)凡一年內(107學年度)到校之新進專任教師申請即獲補助,額度以一門為限,且不列入學院分配之額度。但107-1學期已申請且獲補助者,本次(107-2學期)請直接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申請,且需列入一般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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