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 潘維大教授續任本校校長 繼續帶領東吳邁向卓越

活動起訖時間:2019/11/4~2019/11/4

【人事室訊】

本校校長潘維大教授任期將於109年3月31日屆滿,經108年6年26日第27屆董事會第6次會議決議通過,續聘潘維大教授擔任本校校長,任期4年,自109年4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止,續任案業經教育部108年10月30日核備。

王紹堉董事長特於108年11月8日第27屆董事會第7次會議,親自頒發潘維大教授聘書,期許潘校長繼續帶領東吳大學邁向卓越。

【文圖/人事室第一組組長黃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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