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開放申請期間公告

活動起訖時間:2019/12/2~2019/12/20

說明:
一、旨揭教學助理計畫之申請作業,請本校專、兼任教師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http://ta.scu.edu.tw)進行申請。

二、「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一)申請與審查期限:
1、教師申請:申請期間為108年12月2日至108年12月20日。並依據108學年度第1學期複審會議決議,申請期限截止後,將不再受理教師補件申請,因此請教師注意截止期限。(申請說明及線上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附件一、二)
2、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初審:審核期間為108年12月21日至109年1月2日。(初審單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附件三)
3、隨堂教學助理基本資料提報時間:補助課程名單待初、複審核定並公告後,請獲補助之教師提醒教學助理於109年2月10日前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完成基本資料提報(資料提報方法詳附件二),以利教學資源中心統一進行助理加保作業。
(二)依據全校專、兼任教師課程數比例原則進行配額,共補助200門(班)課程,各院補助課程數說明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48門
2、外國語文學院:39門
3、理學院:29門
4、法學院:32門
5、商學院:34門
6、巨量資料管理學院:5門
7、通識教育中心:13門

三、新進專任教師申請說明:
(一)待本校公告108-2新進專任教師名單後,請各學院系轉知應聘之新進專任教師,依據需求填寫申請表,並於109年2月10日前,將申請表(請詳參附件四,該附件僅供108-2新進教師使用)電子檔繳交予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林蕙雯(E-Mail:wen@gm.scu.edu.tw)。
(二)凡一年內(108學年度)到校之新進專任教師申請即獲補助,額度以一門/一學期為限,且不列入學院分配之額度。因此,若108-1學期已申請且獲補助者,本次(108-2)請直接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申請,且需列入一般審查程序。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