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109年度「東吳大學教師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補助」申請事宜

活動起訖時間:2020/1/2~2020/1/15

一、依據高教深耕「推動東吳社會責任及地方創生計畫」及「東吳大學教師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補助辦法」辦理。
二、本校為推動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整體運作,特於109年8月成立「社會責任及地方創生推動辦公室」(任務編組),以落實校務支持方案。109年度補助議題,除既有之六項外,新增「地方創生」乙項。
三、重點如下:
(一)補助目的:為提升本校對在地區域及社會之貢獻度,強化與區域發展之在地連結合作,透過人文關懷及協助解決區域問題之概念,鼓勵教師提出計畫,帶領學生實踐大學社會責任。
(二)申請資格: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專任客座教授。
(三)申請議題:在地關懷、產業鏈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長期照護、地方創生及其他社會實踐。
(四)每人每年最多提出一項申請案,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
(五)審查方式:由校內外專家初審,學術研究委員會複審後,簽請校長核定。
四、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五)止,申請資料紙本請擲交研究事務組,電子檔請寄至rad@scu.edu.tw。
五、檢附徵件海報,申請表格可至研發處研究事務組網頁「東吳教師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專區」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王韋翰行政助理,分機: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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