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開放申請

活動起訖時間:2021/5/17~2021/6/4

一、旨揭申請作業,配合本校系統更新,請教師改由「校務資訊系統」(https://eportal.scu.edu.tw/scu)【TA系統】申請。
如有操作相關問題,可洽各學院及通識中心TA聯絡窗口,或教資中心林碧真組員(分機5824)、林蕙雯組長(分機5821)。
二、申請與審查期限等注意事項:
(一) 教師申請期間為110年5月17日至6月4日。全學年課程得同時提出上、下學期之申請資料,然下學期須列入審查程序,申請期限截止後不再受理補件申請。(詳附件1、2)
(二) 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初審期間為110年6月7日至6月18日。
(三) 補助課程名單公告後,請獲補助之教師通知教學助理於110年8月31日前至「校務資訊系統」確認回覆 (填報說明詳附件2),以利辦理助理加保作業。
三、本學期補助200門(班)課程,係依六院及通識開設之課程數比例進行分配,補助課程配額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46門
2、外國語文學院:43門
3、理學院:28門
4、法學院:30門
5、商學院:34門
6、巨量資料管理學院:6門
7、通識教育中心:13門
四、新進專任教師申請說明:
(一) 110-1新進專任教師名單公告後,請各學院系逕行轉知新進專任教師依需求填寫申請表,並於110年8月31日前將申請表(詳附件3,該附件僅供新進教師使用)以電子檔寄送本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林碧真(Email:lpc146@gm.scu.edu.tw),恕不另行通知。
(二)凡1年內(本次期間為109-2至110-1)到校之新進專任教師, 可不經審查程序逕行申請,額度以1門/學期為限,不計入學院分配額度。109-2已申請且獲補助者,請逕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且須列入審查程序。

學生學習資源組
承辦人:林碧真
分機5824
Email:lpc146@gm.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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