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開放申請公告

活動起訖時間:2017/12/11~2018/1/1

說明:
一、旨揭教學助理計畫之申請作業,請教師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http://ta.nttlrc.scu.edu.tw進行申請(申請說明、教師申請之系統操作請參附件一、二)。
二、「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一)申請與審查之期限:
1、107年度起教學卓越計畫將整併至高教深耕計畫中,為符合高教深耕計畫目標,調整隨堂教學助理補助之課程類型。並為鼓勵本校教師開設相關課程,申請對象不限專、兼任教師(申請補助辦法詳附件三、審查作業要點詳附件四)。
2、教師申請時間:106年12月11日至107年1月1日。因本學期補助之課程類型調整,106-1學期獲補助之教師,本學期仍需重新提出申請資料。
3、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初審並提報時間:107年01月02日至107年01月11日(初審單位系統操作請參附件五)。
4、隨堂教學助理基本資料提報時間:待補助課程名單核定並公告後,請獲補助之教師提醒教學助理於107年02月07日前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完成基本資料提報(資料提報方法詳附件二),以利教學資源中心統一進行助理加保作業。

(二)依據全校專、兼任教師課程數比例原則進行配額,共補助200門(班)課程,各院補助課程數說明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45門
2、外國語文學院:40門
3、理學院:31門
4、法學院:32門
5、商學院:34門
6、巨量資料管理學院:5門
7、通識教育中心:13門

三、新進教師申請說明:
(一)待本校公告106-2新進教師名單後,請各學院系轉知應聘之新進教師,依據需求填寫申請表,並於107年02月07日前,將申請表(請詳參附件六,該附件僅供106-2新進教師使用)E-Mail繳交予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林蕙雯(E-Mail:wen@gm.scu.edu.tw)。
(二)凡一年內(106學年度)到校之新進教師申請即獲補助,額度以一門為限,且不列入學院分配之額度。但上學期已申請且獲補助者,本學期請直接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申請,且需列入一般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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