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公法論壇第57回--從實質意義法治國原則論黨產條例及其附隨組織

活動起訖時間:2017/11/20~2017/11/20

【法學院訊】

本校法學院公法中心於106年11月20日下午舉辦東吳公法論壇第57回,由宮文祥老師擔任主持人,邀請副校長董保城教授演講「從實質意義法治國原則論黨產條例及其附隨組織」。董副校長在開場即暢談自己德國求學與大學時期曾在救國團打工的經驗,因此當黨產會要對救國團進行行政聽證,求助無門時,他主動致電救國團表示願意幫忙。董副校長也引述東吳大學校訓「養天地正氣」做一個學者,認為是對是錯就該說出來,否則正氣何在?

董副校長在演講當中,先就法治國原則進行論述,接著提出特別立法須有重要公益,在黨產條例在一般性的政黨法之前通過,是否具有正當性?另外,灣已經歷三次政黨輪替,已步入民主常軌,不應以威權時代轉入民主為鞏固新生民主的「轉型正義」視之,也批評黨產條例立法目的「政黨公平競爭」,若是國民黨真的挾黨產有競爭優勢,為何還輸了兩次呢?接著討論由東德聯結性組織與附隨組織,引述德國與我國學者見解,回歸看待黨產條例當中「附隨組織」的定義是否恰當。董副校長指出,黨產條例當中的附隨組織的概念,必非來自德國的概念,而是引進公司法上從屬的概念,立法不當。

在提問環節,兩位提問同學分別提出關於威權政黨轉型成為民主政黨以及討國產在德國法上的比較問題,現場氣氛熱絡。最後主持人宮文祥老師指出實質法治國與美國法上法治(rule of law)概念相呼應,每個法律人都應謹慎以對。

【文/法律系許翔甯同學 圖/法律系曹婕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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