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考選部長董保城擔任東吳大學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 傳授公法學課程 造福學子

活動起訖時間:2016/9/14~2016/9/14

【秘書室/法學院訊】

本校於民國105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舉辦禮聘前考選部部長董保城教授擔任法學院客座教授及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歡迎茶會。

會中邀請貴賓本校唐松章董事、內政部邱昌嶽常務次長、王和雄大法官、台灣大學政治系黃錦堂教授、本校法學院院友會陳明堂副理事長(法務部政務次長)、中華社團聯盟簡松峰榮譽理事長、吳彥穎秘書長、台北市室內設計工會孫因理事長、中華政大企經協會陳景鳳理事長、真理大學法律系林家祺律師、恆英法律事務所朱敏賢律師等一同觀禮與祝賀。

潘維大校長致詞時表示,首先感謝唐松章董事慷慨捐輸,成立唐松章校友講座,學校也很榮幸能禮聘董保城教授成為本講座第一位講座教授。潘校長描述董教授早期在東吳任教之風采,教學活潑,唱作俱佳,可將枯燥的行政法,讓臺下的學生聽得興趣盎然,深受同學歡迎;其後學而優則仕,服務考選部期間,排除萬難,改變律師考試方式,提高錄取率,振奮所有法律人;法學院洪家殷院長表示,董教授為人熱情,雖在仕途,但毫無官架子,提攜後進,所培育之弟子亦在杏壇開枝散葉,造福社會。

台灣大學政治系黄錦堂教授回憶與董教授在考選部共事的感想,深覺董部長時期,經常創新政策,改善僵化現象,號稱點子王;熱切執著,執行力超強;推動法律案,溝通協調,睿智佈局,屢屢成功達標。黃教授堅信,董部長回到母校任教,一定可以帶給學生新的視野。另一位與會貴賓王和雄大法官則表示,董教授所到之處創立很多制度,但其均非為改革而改革,而是有高度理想,能將理念化為行動,再將行動化為制度的人,劍及履及,從不居功。王大法官最後以范仲淹的名言「雲山蒼蒼,江水泱泱,先生之風,山高水長」,來表達對董教授的欽佩與祝福。

董教授表示,感謝母校厚愛,離開母校30年後,能再次回到母親的懷抱,甚為感恩;也特別提及,私立學校資源有限,母校經營更是克勤克儉,其個人所獲在法學院之研究室,竟是潘校長個人騰讓出空間而來,讓其相當感動。如此的感動、心動,所以更覺需要行動,雖然身為客座教授,但自己絕非當一位客人,樂於接受擔任導師一職,與學生多相處,教學相長,並能以自己在學術及行政上的經歷回饋母校,培育更多優秀法律學子。

董保城教授為本校65級法律系校友,負笈德國七年取得波昂大學碩士、博士學位,分別以「準徵收」與「公共設施國賠責任」為題,論文成績均獲「特優」(magna cum laude),畢生鑽研憲法、行政法理論與實務。教授公法學課程,於東吳大學法學院、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等,講授「憲法」、「行政法」、「憲法專題研究」、「公法專題研究」、「教育法專題研究」與「國家賠償法」等課程,任教25年,教學經驗豐富,深受同學歡迎。

期間亦擔任參與各部會重要法案草擬或研修,如:起草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研修行政執行法、國家賠償法、大學法、教師法、學校法、國民教育法、藥事法等法案。亦主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教育部、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國發會)計劃,如:走向規範憲法:中國違憲審查制度開展之研究(國科會)、大學運作與學術自由、大學自治之研究(教育部)、行政檢查之研究(國發會)等,積極參與學術與研究,著述立說未曾中斷。

董保城教授歷任總統府、行政院、考試院、教育部、交通部等各機關法規會委員、訴願委員會委員、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考選部次長及部長等重要職務,為國內公法學界學術與實務經驗兼具之難得人才,此次能榮幸延聘董保城教授擔任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及東吳大學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以其長年在學術教學與公職實務之豐富經驗,為東吳大學及法學院師生帶來不同的視野與啟發,傳承分享豐富經驗,為東吳師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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