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孔績教 清明掃墓緬懷王故董事長寵惠先生及已故校長 石超庸先生

活動起訖時間:2015/3/30~2015/3/30

【秘書室訊】
時序入春,進入清明掃墓時節,本校慎終追遠緬懷已故董事長及校長,3月中旬,在校史室舉辦為期3個月的王寵惠先生資料展,13日開展當日,校長潘維大帶領貴賓和王寵惠先生親屬,以追憶巡禮方式,到王寵惠先生墓園獻花追悼。清明節前夕,30日上午在校長潘維大、副校長趙維良、主秘謝文雀、總務長王淑芳帶領下,也代表全校同仁前往校內已故校長石超庸夫婦墓園,鞠躬獻花表達無限追思。

石故校長,原名穎,字超庸,廣西藤縣人,生於民國前13年9月24日,民國57年9月5日辭世,享壽70歲。石超庸先生民國12年畢業於本校法律系,以法科狀元考取清華大學公費留美,三年時間就取得密西根大學法學碩士以及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再赴巴黎大學研究國際公法。民國15年返回母校法學院任教,期間並應聘國立暨南大學擔任該校法學院院長兼法律系系主任,時間長達8年之久。

民國43年,本校奉准在台恢復法學院,民國46年,董事會聘請石故校長來台出任院長。石超庸先生任院長十年,擘劃經營,嚴謹務實,整飭學風,任內期間,首要工作即為大學復校工作之籌劃以及新校區建設,同時對倡導學術研究、提昇學生素質亦有顯著成效,石故校長對學生平時生活尤其重視,民國51年3月發表過一席談話,提醒訓導人員,「一切教育須從靈性啟迪,與內心修養下功夫,以基督教之信、望、愛三端,隨時輔導學生平時生活。」切不可使學生成為「有學無品、有才無徳」之人,不然國家反受其害。

石故校長對本校的恢復大學建制良多,晚歲雖然積勞成疾,仍為校務全力以赴,曾為了籌募建校基金,即使重病在身,仍親赴各地校友會勸募,並將教會所贈之醫藥費一併捐出,石故校長一生誠信無私、耿直清廉,一生治學嚴謹,更以校為家。石故校長每日上午7時以前必到辦公室,直至晚上7時離開時,仍不忘巡視校區,並探視學生宿舍,十數年如一日。他愛國、愛校、愛學生,也確實實踐了東吳校訓「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

石故校長一生奉獻教育、為本校奔波,民國57年9月5日逝世於校長任內,12月15日葬於東吳大學校園。後期因家屬考慮移居國外,表達欲將靈骨安放國外,以便照顧及追思。85年10月6日上午8時30分舉行移靈儀式,並擇期奉安於加拿大,故目前墓園為衣冠塚,現校內化學系、微生物系所大樓,即紀念石超庸先生而以「超庸館」為名,以表達全校師生的追思。

●已故校長石超庸先生簡介
生平:1899.9.24~1968.9.5
出生:廣西省藤縣人
●學歷:
東吳大學法學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法學碩士
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巴黎大學研究國際公法
●經歷: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暨南大學法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
監察委院監察委員
*來台後*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東吳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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