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禮聘前司法院大法官賴英照擔任「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 暢談「從美國同婚案件看憲法解釋」

活動起訖時間:2018/10/2~2018/10/2

【法學院訊】

本校於本(107)學年禮聘前司法院大法官賴英照擔任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特於107年10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辦講座教授禮聘典禮暨「從美國同婚案件看憲法解釋」專題演講。

董保城副校長於歡迎會中表示,賴教授學養豐富,才幹出眾,從行政基層起歷練各種職務角色,曾任財政部關政司司長、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司法院院長等重要職務,為法學學術與實務經驗兼具之難得人才。東吳有幸禮聘到賴講座教授,相信以其長年在學術教學與公職實務之豐富經驗,定能為東吳及法學院師生帶來不同的高度視野,並啟發新局。

法學院鄭冠宇院長提及賴講座教授早在民國67至74年間,即於東吳法學院授課,與東吳淵源深厚。個人求學階段即曾受教於賴教授,賴教授上課時炯炯有神的目光及紮實的學養,令其印象深刻獲益良多,期望未來進一步安排師生聆聽其一路走來的學習歷練與人生精彩故事。

賴教授致詞表示,民國67年即在東吳法學院兼課,如今相隔40年再續與東吳的緣份,相當開心。猶記得之前白天時段在外雙溪校區授課,晚上則趕到城中校區,今日重返城中校區法學院大樓,感覺特別熟悉與親切。憶及當年引薦其到東吳任教的李模老師,首創台灣法學碩士乙組管道的學習模式,是一位有遠見的法學教育家,言談中充滿感恩與懷念,更特別把手中接獲的歡迎花束,公開轉贈在天上的李模老師。賴教授身為法學碩彥,學術專業與實務歷練均為同行翹楚,和藹謙沖懷念師恩,與會師生無不感受其有如春風般的人格風範,和暖動人。

在禮聘典禮結束後,賴講座教授隨即以「從美國同婚案件看憲法解釋」為題,暢談其對憲法解釋之觀點。內容概要摘錄如下:

「甘迺迪大法官,請留下來,美國需要您」(Please Stay, Justice Kennedy. America Needs You)。這是今年4月28日紐約時報的社論。當時甘迺迪大法官可能辭職的消息甚囂塵上,紐約時報因此公開呼籲請他留下來。

紐約時報指出,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有四位自由派,四位保守派,甘迺迪大法官身處其中,成為最關鍵的成員。雖然他偏向保守派,但在許多重要的問題,例如同性婚姻、墮胎權等爭議,甘迺迪大法官選擇站在自由派的立場。紐約時報認為,如果甘迺迪大法官此刻辭職,川普總統一定提名堅定的保守派取代。聯邦最高法院在未來幾十年,將會是保守派的堡壘。這是紐約時報不樂見的情況。

但甘迺迪大法官還是決定辭職。6月27日他寫信給川普總統,表明將於7月31日辭職。川普隨即在7月9日提名卡瓦納法官(Brett Kavanaugh,現任華府巡迴上訴法院法官)。這項提名立刻引發美國社會,尤其是自由派人士的強烈反應,至今尚未平息。

法治國家的法官依法審判,同一個憲法(或法律)條文,如果只有單一明確的意涵,為什麼換一個大法官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事實上,不同的大法官,對於同一個憲法(法律)條文往往有完全不同的解讀。憲法(法律)條文沒有更動,換了一個大法官,就可能產生不同的判決。

2015年的同性婚姻案件(Obergefell v. Hodges, 135 S. Ct. 2584)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五位大法官認為聯邦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包括同性結婚的權利。禁止同性結婚歧視同性伴侶,違反法律平等保護的意旨。另方面,四位大法官則認為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完全符合制憲原意,禁止同性結婚的州法毫無違憲可言。雙方的論辯顯示,憲法自由權與平等權的意涵,不是取決於憲法條文的文字,不是依循制憲原意或判決先例。憲法的意義,取決於解釋者內心深處的價值觀。不同的價值觀,產生不同的判決。如果同性婚姻案件,在甘迺迪大法官辭職,堅定的保守派就任之後審理,可能就是不同的結果。這可以說明為什麼換一個大法官會引起如此重大的爭議。這種情形,值得關心法律發展的人深思。

※延伸閱讀:

伸張人權或司法政變-Obergefell v. Hodges案的論辯,法令月刊,第68卷第5期(2017年5月),頁1-22。

多元家庭的憲法爭議-美國篇,月旦法學,第242期(2015年7月),頁63-91。

【文/法學院、秘書室 圖/秘書室】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