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卓越計畫】103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及「課輔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開放申請。

活動起訖時間:2014/12/8~2015/1/8

說明:
一、旨揭兩類教學助理計畫之申請作業合併受理,請教師至「教學助理線上申請系統」(http://ta.nttlrc.scu.edu.tw)填寫申請表單(系統操作請參附件一)。
二、請教師依課程屬性選擇適合之計畫,同一門課程不得重覆申請兩類計畫(內容說明請參附件二)。
三、已於103學年度上學期申請全學年補助之課程,仍需經各審查單位進行審查,但無須再次上線提出申請,核定名單請以公告為主。
四、「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一)申請及審查期限:
1.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月8日。
2.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審查時間:104年1月9日至1月15日。
3.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提報推薦課程予教學資源中心時間:104年1月19日前。
(二)全校共補助90門(班)課程,各院補助課程數說明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25門
2.外國語文學院:18門
3.理學院:14門
4.法學院:14門
5.商學院:11門
6.通識教育中心:8門
(三)承辦人:陳姿吟小姐,分機5822。
五、「課輔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一)教學資源中心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月8日。
(二)補助名額:50門(班)課,若有超額,將依下列條件給予補助:
1.每位教師限獲補助一門。
2.學生修課人數較多者為優先。
3.有具體說明課輔之執行方式者為優先。
(三)因教學卓越計畫經費縮減及員額轉至隨堂教學助理,「課輔教學助理」不再開放第二次申請,請教師務必於第一次申請時依課程屬性申請適合之計畫。
(四)承辦人:林蕙雯小姐,分機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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