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99年度C計畫優良子計畫

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子計畫編號 : 98C34401
計畫主持人 : 黃心怡 共同主持人 : 黃陽壽、成永裕、黃心怡、吳從周 協同主持人 : 無

執行內容 :

東吳大學法學院向以本國法及英美法並重之教學,以及培養涉外法律人才著稱。其法學教育以培育國家社會長期發展所需之各式各樣法律人才為目的,而其教學理念,則在使大學法律學系學生,經由適當之教育訓練後,具備各類法律專門職業共同必要之法律知能。「東吳大學法學院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計畫之目標,即在使學生透過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之教育訓練:1. 藉由專為競賽設計之跨領域整合型實務案例,培養學生發現問題、蒐集法律資料、整合不同法學科目以解決實務問題以及團隊合作之能力;2. 透過模擬律師事務所英文法律意見書之撰寫,以融合歐陸法與英美法之優點,達成比較法教學之目的,培養學生法學英文文件寫作之能力;3. 透過中文法律意見書之撰寫及中文簡報競賽,培養學生與當事人透過口頭及書面之溝通技巧與能力;再4. 藉由撰寫起訴狀、答辯狀及言詞辯論意旨狀,培養學生司法書狀之撰寫能力;5. 透過模擬法庭之辯論,培養學生與律師及法官之口頭溝通能力與臨場反應能力;6. 藉由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實際操作之活動,導引法律學系學生使其不至於自我封閉於學術之象牙塔中,能體會實務運作與書本知識之關聯性與差異性,知所調整並變革其既定刻板學習之方式,以培養並增進學生將來面對實務工作之競爭力。希藉計畫中第一階段模擬法律事務所之教育訓練,培養及篩選出優秀之法律人團隊,再進入第二階段之模擬法庭競賽,學習及磨練法庭辯論實際操作之攻防、論辯等專業技能,以提升法律學系學生之專業能力與競爭力。以下為計畫之內容:
一、需求:
1. 考量目前大學部缺乏英文文件寫作課程,為及早提升同學就業之競爭力,藉舉辦「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之活動,使同學及早認識身為律師所需擔負之責任,並因應國際化之趨勢,可撰寫具水準之英文法律文件。
2. 大學部既有課程中,關於民事法律案件之實務處理,大四有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大五有司法文書與訴訟實習及民事訴訟法綜合研習課程。惟前述課程側重靜態之案例研讀與中文司法書狀撰寫,對於具體案件發生後,如何蒐集資料、發現爭點、適用法律及法庭之審理過程等,仍有所不足。
二、目標:
1. 以競賽方式,激發學生之學習興趣與熱誠,並透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資料之蒐集與整理、法律文件之撰寫與法庭辯論,培養其進入法務職場的實戰經驗,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2. 為進一步讓法學院法律學系高年級(大四、大五)及研究所學生了解實務運作及法庭審理過程,擬於現行之民事訴訟課程中,增辦「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教學活動。本活動側重具體案件之爭端解決,希望以競賽方式,激發學生之學習興趣與熱誠,並透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資料之蒐集與整理、法律文件之撰寫與法庭辯論,培養其進入法務職場的實戰經驗,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三、策略方法:本競賽活動擬由楊奕華院長總主持,統籌規劃賽事之進行,並由黃陽壽教授、成永裕副教授、黃心怡及吳從周助理教授協助競賽隊伍之招募、策劃、指導競賽活動之進行,另配合數位攝影及轉檔留存及製作影音光碟,以作為下屆活動參賽同學之參考。計畫如下:
1. 9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先由工讀助理初步規劃、蒐整及編纂適合競賽活動之案例,並製作必要之物證、道具。
2. 9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於網路上及課堂上公告競賽案例、競賽制度及競賽規則,並加強宣傳,期能吸引八隊以上參賽隊伍參加本活動。
3. 98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進行簡報競賽。每一參賽隊伍組成一模擬律師事務所,須於指定期限前繳交中文及英文法律意件書(Legal Opinion Letter)、並於指定期間出席個案簡報(Briefing)競賽。本階段由具司法實務經驗之律師、學者擔任評審,就參賽各隊所繳交之中文及英文法律意見書進行批閱及評分,並擔任個案簡報之模擬當事人,就參賽學生於個案簡報之當場表現進行評分。。綜合前二項評分後,選出前百分之五十之優良隊伍,參加模擬法庭競賽。
4. 98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至期末,由第一階段之模擬法律事務所競賽所勝出之隊伍進行模擬法庭競賽。每一參賽隊伍,須於指定期限前繳交中文司法書狀、並於指定期間出席模擬法庭進行攻擊、防禦及辯論。本活動共分兩次言詞辯論競賽,由具司法實務經驗之法官、律師、學者等擔任模擬法庭法官,就參賽各隊所繳交之訴訟書狀進行批閱及評分,並主持模擬法庭之審理,就參賽學生於模擬法庭之當場表現進行評分。
5. 98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至99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止,將競賽期間之所有檔案、影片、圖片整理歸檔,並召集所有競賽期間之計畫主持人、工讀助理、評審(律師及法官)及全體參賽隊伍舉行賽後座談會,就競賽案例於實務上應如何處理,提出解答、就各參賽隊伍於各競賽階段之表現提出建議、並與參賽隊伍就競賽相關事項進行意見交流。此外,計畫主持人與工讀助理及評審將另行召開計畫檢討會議,會中將針對本競賽預期之成果與實際達到之具體成效作檢討,並製作回饋量表給所有曾經參賽之學生,以期確知參賽隊伍透過本比賽所獲得之珍貴經驗。
四、預期成效:
1. 培養學生發現問題、蒐集法律資料、整合不同法學科目以解決實務問題之能力
2.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之能力
3. 培養學生法學英文文件寫作之能力
4. 培養學生與當事人透過口頭及書面之溝通技巧與能力
5. 培養學生司法書狀之撰寫能力’
6. 培養學生與律師、法官之口頭溝通能力及臨場反應能力
7. 培養並增進學生將來面對實務工作之競爭力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法律實務與專業訓練、模擬法律事務所暨模擬事務所、模擬律師、模擬當事人、模擬法官、法律意見書、Legal Opinion Letter、簡報、Briefing。

計畫時程 :

工作事項 月          份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案例編纂








宣傳競賽與招募競賽隊伍









競賽前置作業









中文簡報比賽









第一次言詞辯論









第二次言詞辯論









舉辦外部檢討會議,填寫回饋量表









舉辦內部檢討會議,填寫回饋量表











計畫核銷及結案











預期具體成果 :

6-2 其他

有助於教學成效及創新性作法之具體成果:
1.藉由模擬實際案例之設計,讓參賽隊伍活用其所學,在複雜的案例事實中,找出跨法科目的爭點、學習法律資料之檢索、與統整思維之能力,讓學生學以致用、融會貫通。
2.透過模擬事務所之方式,讓學生組織一個分工細密、溝通良好之工作團隊,藉以解決複雜之案例事實,學習在浩瀚法海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3.舉辦模擬法庭之競賽,邀請頗具聲望之執業法官主持競賽,讓參賽隊伍得以瞭解實際法庭攻防之進行流程,達到與法官、對造律師得以正式書面、口頭之溝通能力。

計畫執行成果摘要 :

東吳大學法學院向以本國法及英美法並重之教學,以及培養涉外法律人才著稱。其法學教育以培育國家社會長期發展所需之各式各樣法律人才為目的,而其教學理念,則在使大學法律學系學生,經由適當之教育訓練後,具備各類法律專門職業共同必要之法律知能。「東吳大學法學院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計畫之目標,即在使學生透過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之教育訓練:
1)藉由專為競賽設計之跨領域整合型實務案例,培養學生發現問題、蒐集法律資料、整合不同法學科目以解決實務問題以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2)透過模擬律師事務所英文法律意見書之撰寫,以融合歐陸法與英美法之優點,達成比較法教學之目的,培養學生法學英文文件寫作之能力;
3)透過中文法律意見書之撰寫及中文簡報競賽,培養學生與當事人透過口頭及書面之溝通技巧與能力;再
4)藉由撰寫起訴狀、答辯狀及言詞辯論意旨狀,培養學生司法書狀之撰寫能力;
5)透過模擬法庭之辯論,培養學生與律師及法官之口頭溝通能力與臨場反應能力;
6)藉由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實際操作之活動,導引法律學系學生使其不至於自我封閉於學術之象牙塔中,能體會實務運作與書本知識之關聯性與差異性,知所調整並變革其既定刻板學習之方式,以培養並增進學生將來面對實務工作之競爭力。希藉計畫中第一階段模擬法律事務所之教育訓練,培養及篩選出優秀之法律人團隊,再進入第二階段之模擬法庭競賽,學習及磨練法庭言詞辯論實際操作之攻防、論辯等專業技能,以提升法律學系學生之專業能力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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