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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法學院向以本國法及英美法並重之教學,以及培養涉外法律人才著稱,其法學教育以培育國家社會長期發展所需之各式各樣法律人才為目的,而其教學理念,則在使大學法律學系學生,經由適當之教育訓練後,具備各類法律專門職業共同必要之法律知能。「東吳大學法律實務與專業訓練整合型計畫」之目標,即在使學生由模擬律師事務所之教育訓練出發,透過模擬之法律案例,融合歐陸法與英美法之優點,達成比較法教學之目的,以培養學生法學英文文件寫作之能力,並藉由模擬法庭辯論實際操作之活動,導引法律學系學生使不至於自我封閉於學術之象牙塔中,能體會實務運作與書本知識之關聯性與差異性,知所調整並變革其既定刻板學習之方式,以培養並增進學生將來面對實務工作之競爭力。茲將本計畫分為子計畫一:東吳大學法學院「模擬律師事務所」競賽;及子計畫二:東吳大學法學院「模擬法庭」競賽。希藉子計畫一模擬律師事務所之教育訓練,培養及篩選出優秀之法律人團隊,再進入子計畫二,使接續投入模擬法庭競賽,學習及磨練法庭辯論實際操作之攻防、論辯等專業技能,以提升法律學系學生之專業能力與競爭力。以下為子計畫二之內容:一、需求:大學部既有課程中,關於民事法律案件之實務處理,大四有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大五有司法文書與訴訟實習及民事訴訟法綜合研習課程。惟前述課程側重靜態之案例研讀與中文司法書狀撰寫,對於具體案件發生後,如何蒐集資料、發現爭點、適用法律及法庭之審理過程等,仍有所不足。二、目標:為進一步讓法學院法律學系高年級(大四、大五)及研究所學生了解實務運作及法庭審理過程,擬於現行之民事訴訟課程中,增辦「模擬法庭競賽」教學活動。本活動側重具體案件之爭端解決,希望以競賽方式,激發學生之學習興趣與熱誠,並透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資料之蒐集與整理、法律文件之撰寫與法庭辯論,培養其進入法務職場的實戰經驗,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三、策略方法:本競賽活動擬由黃陽壽教授主持,並由成永裕副教授共同負責策劃、指導競賽活動之進行,另配合數位攝影及轉檔留存及製作影音光碟,以作為下屆活動參賽同學之參考。計畫如下:1. 97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先由教學助理初步規劃、蒐整及編纂適合競賽活動之案例,並製作必要之物證、道具。2. 97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由模擬律師事務競賽所勝出之隊伍進行模擬法庭競賽。每一模擬事務所為一參賽隊伍,須於指定期限前繳交中文司法書狀、並於指定期間出席模擬法庭進行攻擊、防禦及辯論。本活動共分兩次言詞辯論競賽,由具司法實務經驗之法官、律師、學者等擔任模擬法庭法官,就參賽各隊所繳交之訴訟書狀進行批閱及評分,並主持模擬法庭之審理,就參賽學生於模擬法庭之當場表現進行評分。四、預期成效:(一)、整合大學部所學本國民商事法、行政法基礎課程的理論與實務。(二)、加強學生法庭辯論的技巧與能力。關鍵詞:民事訴訟、模擬法庭
6-2 其他 有助於教學成效及創新性作法之具體成果: 1.整合大學部所學本國民商事法、行政法基礎課程的理論與實務。2.加強學生法庭辯論的技巧與能力。
本計畫為「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實務與專業訓練整合型計畫」之子計畫,由子計畫主持人黃陽壽教授邀請成永裕教授共同舉辦「模擬法庭競賽」。 本計畫共分兩階段。第一階段中,每一參賽隊伍須於指定期限前繳交中文司法書狀(代表原告之隊伍需撰寫並繳交「起訴狀」,代表被告之隊伍則須於收到原告起訴狀七日內,撰寫並繳交「答辯狀」),並於第一次言詞辯論競賽日到場,進行言詞辯論。第二階段中,每一參賽隊伍須於指定期限前繳交中文司法書狀(代表原告之隊伍需撰寫並繳交「起訴狀」,代表被告之隊伍則須於收到原告起訴狀七日內撰寫並繳交「答辯狀」,所有參賽隊伍皆需撰寫並繳交「言詞辯論意旨狀」),並於第二次言詞辯論競賽日到場,進行言詞辯論。 評審(由現任法官擔任)就每一參賽隊伍提出之書狀進行審查批閱及評分,並主持言詞辯論競賽之審理,就參賽隊伍於模擬法庭之臨場表現進行評分。評審綜合前二次評分後,選出前三名優勝隊伍,頒發獎牌、獎盃、獎狀及獎金。 透過此次計畫,不僅可以大幅提升參賽同學: 1.中文司法書狀之撰寫能力; 2.於具體個案中釐清及整理爭點之能力; 3.言詞辯論之應變、思辯能力; 4.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之能力; 5.對法律體系更深一層之認識;以及 6.學習法律之熱愛。 並且可以: 1.增加法學院學生整體之學習熱忱; 2.促成法學院全體師生更加重視學術與實務之結合;以及 3.提升法學院學生之整體競爭。計畫聯絡人:黃陽壽老師2311-1531#3512